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2017年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腰盐场、石化产业开发建设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水利水务公司,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58号)精神,我区对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修订更新,完成2017年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并通过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验收,现予公布实施。该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泉港政告〔20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泉港区城镇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表1-表8)
2.泉港区城镇各类用地级别分布范围
3.泉港区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应用说明
表1 泉港区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表2 泉港区乡镇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表3 泉港区城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表4 泉港区城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表5 泉港区城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表6 泉港区城镇商服用地二级类用途基准地价表
住宿餐饮用地(除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外)
注:上述基准地价均为地面地价,容积率均为2.5,修正幅度为±15%。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均为不可分割销售,
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用地的基准地价已考虑相关政策优惠,加油(加气)站用地基准地价按不可分割销售的******零售
表7 泉港区城镇住宅和工矿仓储用地二、三级类用途基准地价表
注:上述基准地价均为地面地价。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为2.5,修正幅度为±15%。工矿仓储用地的容积率为1.0,修正幅度
表8 泉港区城镇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表
注:上述基准地价均为地面地价。营利性的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文体娱乐、殡葬、停车场等用地级别范围参照商服
用地,修正幅度为±15%;公共设施、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港口码头等用地级别范围参照工业用地,修正幅度为±10%。
营利性的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等用地的容积率为1.5,文体娱乐、公共设施、风景名胜设施、殡葬、停车场、港
一级地:驿峰中路——祥云南路——锦绣街——规划路——港一街——南山南路——规划路——南山南路西侧200米——锦绣街——金山街富贵世家——金山街——驿峰中路。
二级地:分布在一级地外围,即:驿峰中路——蓝海国际——驿峰中路北侧规划路——植物园西侧——祥云中路西侧200米——西海路——海岸线——滨海南路——规划路——港一街——规划路——盐场北路——驿峰中路。
三级地:分布在二级地外围,即:①光洋南路——前烧中路——三朱路——后林路——坝头溪东侧——二级地外侧200米——西海路北侧200米——海岸线——滨海南路——泉六路——钟厝北路——漳泉肖铁路——前烧南路——光洋南路;
②南埔镇:沿海快速路——下塘中路——南埔镇政府北侧——南枫路东侧50米——海桥路——漳泉肖铁路——清湖南路——沿海快速路——河流——清湖西路——通港路——沿海快速路;
四级地:分布在三级地外围,即:①涂岭西路——清湖北路——沿海快速路——海桥路东侧规划路——海岸线——滨海南路——行政区域界线米——福厦高速铁路——涂岭镇小城镇安置区外围约400米——福厦高速铁路——涂岭西路(虎岩山除外);
②界山镇:规划铁路——324国道西侧200米——行政区域界线——规划路——滨海北路——规划路——规划铁路。
五级地:除一、二、三、四级范围外的其他土地。
一级地:驿峰中路——祥云南路——锦绣街——规划路——港一街——南山南路——规划路——南山南路西侧200米——锦绣街——金山街富贵世家——金山街——驿峰中路。
二级地:分布在一级地外围,即:驿峰中路——蓝海国际——驿峰中路北侧规划路——植物园西侧——祥云中路西侧200米——西海路——海岸线——滨海南路——规划路——港一街——规划路——盐场北路——驿峰中路。
三级地:分布在二级地外围,即:①光洋南路——前烧中路——三朱路——后林路——坝头溪东侧——二级地外侧200米——西海路北侧200米——海岸线——滨海南路——泉六路——钟厝北路——漳泉肖铁路——前烧南路——光洋南路;
②南埔镇:沿海快速路——下塘中路——南埔镇政府北侧——南枫路东侧50米——海桥路——漳泉肖铁路——清湖南路——沿海快速路——河流——清湖西路——通港路——沿海快速路;
四级地:分布在三级地外围,即:①涂岭西路——清湖北路——沿海快速路——海桥路东侧规划路——海岸线——滨海南路——行政区域界线米——福厦高速铁路——涂岭镇小城镇安置区外围约400米——福厦高速铁路——涂岭西路(虎岩山除外);
②界山镇:规划铁路——324国道西侧200米——行政区域界线——规划路——滨海北路——规划路——规划铁路。
五级地:除一、二、三、四级范围外的其他土地。
一级地:漳泉肖铁路——海桥路——沿海快速路——海岸线——滨海北路——兴福路——祥云北路——西海路——滨海东路——海岸线——滨海南路——泉六路——驿峰中路——南山北路——漳泉肖铁路。
二级地:分布在一级地外围,即:清湖北路——沿海快速路——南枫路——古尾北路——赤屿西路——海岸线——滨海南路——盐场北路——港一街——普安工业区——钟厝北路——第二疏港大道——香芹西路——丘后北路——江尾路——前烧路——漳泉肖铁路——清湖南路——规划路——清湖北路。
三级地:除一、二级范围外的其他土地。
1.评估期日:2017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2.5(其中路线(营利性的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用地1.5)。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其他类型用地50年。
5.商服用地路线.本基准地价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1.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以基准地价图为准,各级别外围的市政道路外侧临路50米范围内的头部排项目用地可参照上一级别基准地价。
2.各类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调整幅度仅包括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具体宗地地价评估时还应进行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估价期日、土地开发程度等修正。
3.商服用地路线价调整幅度仅为微观区位修正系数,应根据宗地所处位置的繁华程度(如距商服中心距离,周边店面经营类型)、临街状况修正(如一面临街、二面临街、三面临街等)、交通限制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具体宗地地价评估时还应进行深度、宽度、楼层、土地使用年期、估价期日、土地开发程度等修正。
4.营利性的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文体娱乐、殡葬以及停车场等用地的土地级别范围及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参照相应级别的商服用地确定。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等用地的容积率设定为1.5,文体娱乐、殡葬、停车场等用地的容积率设定为1.0,容积率修正系数按其参照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修正体系进行确定。
5.不在本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区域(或路段)的用地价格,应以其邻近区位条件相当的区域(或路段)基准地价进行比较修正后确定;本基准地价未涉及的用地类型的价格应以其近似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进行比较修正后确定。
6.涉及政策性原因增加的成本,如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等费用,在实际应用中应另行考虑。
7.涉及招拍挂的填海项目,其基准地价参照相邻级别基准地价进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其取得成本。
8.工业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可按其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但基准地价不进行容积率修正。
9.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按其相对应用途地表楼面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结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地下一层为25%,地下二层为15%;单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地下一层为30%,地下二层为20%。
10.本基准地价成果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办。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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