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新一期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 涉及朱泾镇秀州村
近日上海金山发布官方消息,金山区新一期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这次涉及的是朱泾镇秀州村。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沪金规划资源选预〔2021〕75 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前进 6、7 组、秀州村胜利 7、10 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 ( 沪规划资源规〔2020〕20 号 ) 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 ( 沪规划资源规〔2020〕20 号 ) 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 ( 沪规划资源规〔2020〕20 号 ) 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 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 号)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金山区朱泾镇秀州村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 2022 年 01 月 05 日。
七、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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