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新建路2号工业房地产
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0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一、拍卖标的:(略);建筑总面积:1422平方米,其中23幢:24平方米,24幢:969平方米,25幢:312平方米,26幢:117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核准日期:2017年7月。
(略):(略)913街坊1/21丘;宗地(丘)面积为1319.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1319.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略)
起拍价:273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12月4日10时至2020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略)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0年12月21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蕞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0年12月1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略)(略)*815秦先生(辅助机构)
(略)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7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19)沪0116执1856号)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调查截止至2020年7月9日,标的物无欠缴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
人民法院、北川羌族(略)人民法院、(略)(略)人民法院、镇江经济(略)人民法院、(略)(略)人民法院、(略)(略)人民法院查封。抵押状况登记信息:郑某某。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建筑总面积:1422平方米,其中23幢:24平方米,24幢:969平方米,25幢:312平方米,26幢:117平方米;房屋类型:工厂);核准日期:2017年7月。2、土地权属状况:
:(略)913街坊1/21丘;宗地(丘)面积为1319.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1319.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略)3、四至情况:标的坐落
,(略),(略),(略),(略)。4、特殊说明:(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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