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城东、城南、金山又将征收一大片土地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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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城东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文件,编制《高州市城东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高州市域中部,市区东部门户位置,是由洛湛铁路、省道S113、省道S280、包茂高速和谢鸡河围合形成的区域,其北边部分用地属于曹江镇行政管辖范围,东南侧部分用地属于谢鸡镇管辖范围,西面大部分土地则属于山美街道管辖范围。
园区距离高州市区2公里,南北两侧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总面积为199.7257公顷。本方案共涉及3个国有单位(高州市公路局、高州市火星农场、高州市水务局)及57个村集体。
成片开发片区范围涉及集体用地权属人汇总表
成片开发区域将依据效率引领、低碳引导、协调提升的规划原则,确定现代化发展目标,引领高水平现代化发展,以建设宜居宜业的综合园区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城东工业园和周边地区的布局协调,促进高州市产业发展与地区风貌协同发展,提升高州城市形象。以现代服务业为标杆,打造集仓储物流、农副产品加工、医药与健康等功能为主导的综合产业园区。
高州市不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土地利用效率较高。本次成片开发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预案的集中建设区,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28%,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高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成片开发区域由曹江工业园区(曹江镇)地块和义山工业园区(山美街道、谢鸡镇)地块组成。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成片开发区域内公益性用地80.7334公顷,占总用地比例40.28%,分别为城市道路用地、科研用地、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本方案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为2021年至2025年,项目拟征地总面积共计174.5949公顷,具体实施时序详见下表。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能够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功能结构。
片区仓储物流、农副产品加工、医药与健康、电子电器项目的建设,预计将引入企业,形成产业聚集,创造技术就业岗位,培育建造行业人才,推动高州工业产业产值,增加政策财政税收,推动高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在完善生活设施配套方面,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道路设施的开发建设,能够有效保障片区设施配套建设需求;在带动就业方面,通过片区仓储物流、农副产品加工、医药与健康、电子电器项目的建设,能够引入企业、资本进驻,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增加常住人口数量。
片区紧靠谢鸡河,规划顺应山体、水系、河流等空间肌理,以规划区东部谢鸡河、中部灌溉渠为横向纽带,将规划区绿化空间从东向西串联起来;依托义山工业园区的中央公园及义山、曹江工业园区四个规划小游园及其他景观节点,点缀规划区的南北。本次片区开发建设能够有效保障区域生态价值。
综上所述,《高州市城东工业园区(山美街道、谢鸡镇、曹江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要求。
附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影像图
高州市城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文件,编制《高州市城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高州市城东片区东侧,拟对片区内两个地块进行开发,共涉及2个街道34 个农民集体,分别为山美街道同进村平坡四、平坡二、平坡一、英坡一、英坡二经济合作社,山美村水简坑一、水简坑二、何屋、砂石塘、秧地坡四经济合作社,苍地村和坑四经济合作社,苍地经济联合社;潘州街道谢村黄一、黄二、黄三、蒋一、蒋二、林屋、木林一、木林二经济合作社。两个项目拟开发面积共220.5492公顷,其中地块一213.6131公顷、地块二6.9361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范围涉及集体用地权属人汇总表
高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三区”产业空间布局。“一核”为高州城区综合服务核心,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依托金山、城东、蒲康、石鼓、分界和长坡等工业园,强化优势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战略扶持新兴产业,积极对接茂名和大湾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传统产业转型提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医药健康、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属制造、电子电器、智能制造、农产品加工及轻工纺织等特色产业,打造以工业与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聚集地。
构建现代商贸服务体系。推进建设城东片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合理配置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促进传统商贸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紧密结合,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网上购物、连锁经营等零售新业态的发展,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时尚艺术融合,打造特色商业街区。
高州市不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土地利用效率较高。本次成片开发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预案的集中建设区,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9.08%,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高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成片开发区域由地块一和地块二地块组成。主要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成片开发区总面积为220.5492公顷,域内公益性用地108.2439公顷,占总用地比例49.08%,分别为城市道路用地、科研用地、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本方案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为2021年至2024年,项目拟征地总面积共计179.4307公顷,具体实施时序详见下表。
省道S280线高州穿城改线新建工程二期项目(永清大道)
科研用地、商服、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商服,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商服,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能够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功能结构。
片区教育科研、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的建设,预计将引入企业超过上百家,形成产业聚集,带动居民就业,增加政策财政税收。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将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并完善片区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构建区域优质教育配套。
本次片区开发建设能够有效提升生态景观效益、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区域生态价值。
综上所述,《高州市城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要求。
附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影像图
高州市城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文件,编制《高州市城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于石仔岭街道,主要开发用途为体育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及城市道路用地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内容、满足城市开发需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助力构建高品质宜居新城。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总面积为230.0126公顷,征收属下的集体土地共146.5316公顷。
成片开发片区范围涉及集体用地权属人汇总表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利于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当地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与幸福指数。
茂名市高州市不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土地利用效率较高。本次成片开发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预案的集中建设区,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8.12%,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茂名市高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成片开发区域由体育中心地块、历史留用地地块、府前南路地块、保利大都汇地块、中医院地块、孔子文化园地块组成,主要用途为体育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成片开发片区总面积为230.0126公顷,域内公益性用地110.6980公顷,占总用地比例48.12%,分别为城市道路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本方案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为2021年至2025年,项目拟征地总面积共计72.7044公顷,具体实施时序详见下表。
体育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较现状的农用地有较大差别,大幅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益。
片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可进一步完善区域配套,保障地方经济发展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将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并完善片区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构建区域优质教育配套。
本次片区开发建设能够有效提升生态景观效益、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区域生态价值。
综上所述,《茂名市高州市城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要求。
附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影像图
高州市金山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文件,编制《高州市金山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园地块一四至范围:东至金山街道里麻村,南至茂南区交界(民主村),西至石鼓镇低坡村,北至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山工业园地块二和地块三四至范围:东至金山街道金竹山村,西至茂南区交界(五联村、文林村),北至金山街道板桥村、陈垌村,南至茂南区交界(金塘岭村)。
本项目拟开发面积共76.1837 公顷,其中地块一71.0867公顷、地块二1.8356公顷和地块三3.2614公顷。本方案共涉及3个国有单位(金山街道办、交通砖厂和团结农场)及30个村集体。
成片开发片区范围涉及集体用地权属人汇总表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垌第五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蔡屋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垌第二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车田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垌第六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陈村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垌第三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东风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垌头部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高朗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金垌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湖塘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金山街道鹤山村油桁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灰窑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旧村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荖园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梁屋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坡尾经济合作社
高州市石鼓镇低坡村前进经济合作社
着力构建创新主体活跃、创新载体丰富、创新服务完善、创新氛围浓厚的创新生态系统,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把金山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高新科技园区。金山产业园要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先进的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通过政策保障、资金扶持、产业集聚、创新驱动,把金山产业园逐步建设成为高新科技园。
高州市不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土地利用效率较高。本次成片开发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预案的集中建设区,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02%,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高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成片开发区域地块一,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中小学用地、农林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成片开发区域地块二用途为居住用地、消防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城市道路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成片开发区域地块三用途为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
成片开发区域内公益性用地30.4883 公顷,占总用地40.02%,分别为城市道路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消防设施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公路用地,符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本次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为 2021年至 2025年,即到2025年全部项目用地完成征地工作。项目拟征地总面积共计 76.1837公顷,具体实施时序详见下表。
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农林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类及基础设施用地
在规划布局方面,本次成片开发规划用地符合《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高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年)》、《高州市金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要求,能够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功能结构。
结合“规划形成“一心四轴多区”的产业发展格局。”的理念,片区致力于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效率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高科技服务业和现代化生态加工制造业,推动第二、第三产业融合互动,通过加强片区工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可进一步完善区域配套,保障地方经济发展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将有利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并完善片区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构建区域优质教育配套。
本次片区开发建设能够有效提升生态景观效益、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区域生态价值。
综上所述,《高州市金山工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要求。
附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影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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