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又征地这次约8万平!还有金山新城等地规划调整消息……
蕞新消息!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网站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金山区亭林镇两块土地即将征收。此外,金山新城、工业区两块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实施方案也出炉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8]5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金山工业区秋灵路以东、九工路以南(主中心08-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亭林镇胥浦村6、7、12、1组
1、 亭林镇胥浦村第六村民小组1196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90.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73.3平方米。
2、 亭林镇胥浦村第七村民小组3869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074平方米、建设用地1163平方米、未利用地7459.9平方米。
3、 亭林镇胥浦村第十二村民小组2780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60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92.6平方米。
4、 亭林镇胥浦村头部村民小组141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98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287.2平方米、建设用地1163平方米、未利用地13425.8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金〕拟征地告[2018]第01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8年12月19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金山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黄俊俊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或金山大道1800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5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金山工业区秋灵路以东、九工路以北(主中心02-04)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金山区亭林镇胥浦村12、1组
1、 亭林镇胥浦村第十二村民小组4264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717.9平方米、建设用地4995.1平方米、未利用地935.6平方米。
2、 亭林镇胥浦村头部村民小组2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267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747.7平方米、建设用地4995.1平方米、未利用地935.6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金〕拟征地告[2018]第011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8年12月19日。
本次拟调整街坊为20街坊。规划范围东至西静路、南至金卫城河、西至张泾河、北至龙轩路,规划用地面积为18.49 公顷。
规划地块位于金山工业区漕泾工业园内,具体规划范围为:东至嘉金高速公路,南至月工路,西至亭卫公路,北至平业路。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64.4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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