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提高项目引入、落地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事项,确定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2.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域经济合作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项目推进、信息整合、政策研究等工作。
3.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招商引资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招商引资头部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推进负领导责任。
4.市各部委办局负责本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缩短审批时限、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主动配合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投资项目尽快落地。
5.对未明确投资方向及选址的项目,由市区域经济合作局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跟踪推进,做好项目前期选址等工作,待项目明确选址后,交由相关地区予以落实。
实施精准招商。通过举办招商推介会、组建招商小分队等形式,重点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精准对接行业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实施精准招商。探索市场化招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商会、行业协会、智库、企业、专业中介机构等开展合作,聘请行业内企业家、专家作为招商顾问,广泛开展市场化招商活动。开展以商招商。鼓励支持已落户外来投资企业积极引进合作伙伴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引导本土企业加强对外合作,通过合资、合作、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扩大投资规模。以上招商引资模式,根据招商引资成效进行奖励。
1.建立重点项目包联制度。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市级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从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到验收投产,实施实行全流程“闭环式”管理,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每位市委常委要督导包联旗县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包联分管领域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定期研究调度包联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1)市长半月调度。以专题会议形式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地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各职能部门服务保障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2)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项目相关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研究项目推进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无法议定的事项,提请市长办公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全市招商引资平台。
1.建立项目库。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期将本地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市区域经济合作局,由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梳理汇总后,形成项目库。
2.招商信息上报。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及时掌握全市招商工作动态,并以《招商专报》或《招商快讯》,报市委、市政府。
1.项目从提出到实现开工所涉及的审批事项,能够在同一阶段并行办理的,全部纳入并联审批范围。对并联审批中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事项,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开辟“绿色通道”,以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联合审批。
2.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制度。对已确定的重大项目,由市土地收储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供地计划安排和申报工作。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当优先满足市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3.建立重大项目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制度。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单位,对市重大建设项目优先提供市政基础保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项目审批、实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履职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结果以《专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维护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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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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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提高项目引入、落地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事项,确定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2.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域经济合作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项目推进、信息整合、政策研究等工作。
3.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招商引资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招商引资头部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推进负领导责任。
4.市各部委办局负责本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缩短审批时限、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主动配合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投资项目尽快落地。
5.对未明确投资方向及选址的项目,由市区域经济合作局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跟踪推进,做好项目前期选址等工作,待项目明确选址后,交由相关地区予以落实。
实施精准招商。通过举办招商推介会、组建招商小分队等形式,重点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精准对接行业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实施精准招商。探索市场化招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商会、行业协会、智库、企业、专业中介机构等开展合作,聘请行业内企业家、专家作为招商顾问,广泛开展市场化招商活动。开展以商招商。鼓励支持已落户外来投资企业积极引进合作伙伴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引导本土企业加强对外合作,通过合资、合作、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扩大投资规模。以上招商引资模式,根据招商引资成效进行奖励。
1.建立重点项目包联制度。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市级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从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到验收投产,实施实行全流程“闭环式”管理,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每位市委常委要督导包联旗县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包联分管领域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定期研究调度包联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1)市长半月调度。以专题会议形式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地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各职能部门服务保障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2)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项目相关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研究项目推进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无法议定的事项,提请市长办公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
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全市招商引资平台。
1.建立项目库。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期将本地区招商引资项目报市区域经济合作局,由市区域经济合作局梳理汇总后,形成项目库。
2.招商信息上报。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及时掌握全市招商工作动态,并以《招商专报》或《招商快讯》,报市委、市政府。
1.项目从提出到实现开工所涉及的审批事项,能够在同一阶段并行办理的,全部纳入并联审批范围。对并联审批中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事项,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开辟“绿色通道”,以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联合审批。
2.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制度。对已确定的重大项目,由市土地收储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供地计划安排和申报工作。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当优先满足市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3.建立重大项目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制度。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单位,对市重大建设项目优先提供市政基础保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项目审批、实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履职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结果以《专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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