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惠州华侨城金山湖一号疑似闲置土地
在新城的核心板块金山湖,尤其如此。经过近10年的发展,该区已经成为惠州一个成熟的高端住宅小区。开发企业趋之若鹜,市民加紧买房。
华侨城金山湖一号拟建于河南岸大朗。该地块自上市出售以来,十多年来一直被怀疑囤积土地。华侨城接手后,现在处于停滞状态。另一个是胡鑫岛的JSH A02 08地块,计划建双子塔酒店,闲置十年。
刘先生认为,开发商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开工,这种低价囤积土地的不良风气造成了国有资源的流失。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收回土地,严厉打击这种非法囤积行为。
针对刘先生在网上发帖,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主管部门于3月26日作出回应,介绍上述两块地块的新处置进展。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答复称,针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该局经核实发现,上述两块地块已列入其存量未开发土地名录,该局已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具体如何处理,记者注意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约定和约定的启动开发日期。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012年6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53号令不仅将上述土地规定为闲置土地,还将“已启动开发但占用应启动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国有建设用地”规定为“闲置土地”。
但一方面企业项目布局难找,购房者买房难。另一方面,有几个地块被推迟,没有取得进展。日前,针对这一现象,刘先生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络政策平台上发文:如何破解金山湖“两难地块”问题。
在处置层面,《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指出,已开始开发但建设面积不足或投资不足且已关停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以及因政府和政府部门原因而推迟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主要与建设用地权利人协商,达成延长开发期限的协议,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条件,安排政府临时使用,有偿收回协议,置换土地促进国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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