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涉及金山这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8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58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水域【金山区新农北圩圩区改造工程(小张泾南泵闸)】
东至张泾河,南至池泾,西至应家浜,北至小张泾
金山区朱泾镇慧农村第五村民小组70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3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67.0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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