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这个地方要征地共2万多平!
号外!金山区又有一大块土地要被征收了,征收面积21556.8平方米。快来看看是不是在你家附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5]73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张堰镇秦山村7、8、13组、秦望村8、9、10组、秦望村界山2组
1、 秦山村第八村民小组697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98.8平方米、建设用地279.8平方米、未利用地94.3平方米。
2、 秦山村第七村民小组60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54.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0平方米。
3、 秦山村第十三村民小组430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00.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秦望村第八村民小组220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9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1平方米。
5、 秦望村第九村民小组129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95.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 秦望村第十村民小组440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29.7平方米、建设用地264.3平方米、未利用地14.3平方米。
7、 秦望村界山第二村民小组176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0.5平方米、建设用地375.2平方米、未利用地62.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55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403.9平方米、建设用地919.3平方米、未利用地233.6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金〕拟征地告[2014]第047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张堰镇秦山村秦望村界山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8年9月18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金山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山阳镇海丰路506号.金山大道1800号特此公告。
张堰镇位于金山区中部,水陆交通便捷,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据了解,此次征收的土地将作为市政设施用地(张堰镇工业区规划七路新建工程)。
《金山区张堰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2035规划”),为张堰打造“产城融合重镇,宜居创业强镇,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江南水乡名镇,文教魅力小城”的特色镇提供了清晰的发展路径。
金山区“十三五”规划中,将张堰列为产业优先发展区。
张堰镇镇域周边拥有多个高速公路出口,50分钟可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30分钟可抵上海虹桥机场,“一小时经济生活圈”覆盖杭州、宁波等重要区域。
作为千年古镇,张堰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名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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