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工业园区(山阳)CB_202203001地块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7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科研用地(金山工业园区(山阳)CB_2022030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山阳镇,东至规划地块01K-05A,南至上海湾区科创中心大厦,西至亭卫公路,北至研兴路。
1.东方村第二村民小组24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40.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向阳村第三村民小组63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31.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72.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72.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人民政府动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联系地址: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