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规定,对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区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依据园区建设工程对气象因子的敏感性及所在区域气候特征及气象灾害特征,按照气象行业标准《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报告编制》(QXT423-2018),由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负责完成报告。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合同包1(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1.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