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玉山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金山区块)部分厂房(7613㎡) 招租(1年)
位于玉山县320国道以南、织带产业园以西地块内4#钢结构部分厂房,面积:7613平方米。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评估报告》(华信评报[2020]第7-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厂房内水电设施和开户由承租人完善。 4.承租方须为入住产业园的工业企业。 5.经营项目须符合产业园区产业结构要求和环保等相关规定。
1.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承租方须为入住产业园的工业企业。 5.经营项目须符合产业园区产业结构要求和环保等相关规定。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由承租方负责缴纳;交易费用承担: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7_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线.【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1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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