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联合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9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投标人须持有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服务范围包含“保管服务”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021-12-29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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